中国人民解放军东部战区,是东部战略方向唯一最高联合作战指挥机构。这片红色土地,见证了党旗和军旗的升起,记载着我们浴血奋战得解放、披荆斩棘成大道、砥砺奋进新时代的伟大征程。为贯彻落实习主席关于档案工作重要批示精神,全面记录东部方向重要军事历史,以专业力量妥善保存、完整传承珍贵红色档案史料,更好地为国防和军队建设、社会经济发展服务,依据档案法律法规,2023年1月14日起,谨向部队和社会各界广泛征集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史料。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征集范围
1927年至今驻地在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广东等省市部队以及在上述部队现(退)役军人保存的珍贵红色史料文物;其他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个人保存的红色史料文物也在征集范围内。
征集内容
1. 党、国家和军队领导人关于军队的重要题词、题字、批示、文稿手迹,以及视察部队使用过的实物、有关影像资料等;
2. 反映军队产生、发展历程、建设成就及重大历史事件的各类资料、实物、文献、影像资料等;
3. 反映军队参加的重要战役战斗以及在对敌斗争中敌我双方情况的各类资料、实物、文献、影像资料等;
4 .反映军队执行重大演训、国际维和、维稳处突、科研试验、抢险救灾、支援地方经济社会建设等任务的各类资料、实物、文献、影像资料等;
5. 反映军队著名英模英烈、战将战斗英雄、重大典型的各类资料、实物、文献、影像资料等;
6. 其他与军队有密切联系,具有一定历史价值的代表性文史资料。
征集要求
1. 档案提供人需保证档案的真实性及档案来源的合法性。
2. 档案提供人需对档案的来源、流转经历、背后故事等有较为详细的了解。
征集方式
1. 以无偿捐赠为主,移交、代管、征购等方式为辅,视情组织捐赠仪式。
2. 档案经过甄选被确认征集的,为档案提供人颁发收藏证书,在陈列展出时标注提供人信息。经甄选不予征集的将原物返还档案提供人。
3. 档案提供人可先通过电话联系工作人员说明档案简要情况和捐赠意向,通过快递邮寄、直接交送、工作人员上门收集等方式送交。
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长期有效。
联系方式
社会组织或个人可通过面谈、信函、电话与我单位联系,联系方式:董助理(电话:18951002027),曹助理(电话:18021122046)、办公室(025-80847705)、值班室(025-80847700),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