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报:提高国防和军队建设法治化水平
来源: 解放军报 综合作者:傅达林 2023-12-13 10:02

提高国防和军队建设法治化水平

■傅达林

法治,是一个国家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一支现代化军队的鲜明特征。《习近平强军思想学习纲要(2023年版)》指出:“依法治军是我们党建军治军的基本方式,是实现党在新时代的强军目标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依法治军纳入全面依法治国总盘子,积极构建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着力推动治军方式根本性转变,依法治军实践取得重大进展。新征程上,我们要全面贯彻依法治军战略,加快治军方式根本性转变,提高国防和军队建设法治化水平,为强军兴军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从“不拿老百姓一个红薯”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到解放上海前“不入民宅”的入城守则;从新中国成立后加强“五统四性”的正规化建设,到改革开放后把依法治军写入法律法规;从中央军委专门制定新形势下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决定,到全面推进军事政策制度改革……回顾我军的光辉历程,正是坚持严格依法治军,才克服了旧式军队一切陈规陋习,锻造出我军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培塑出我军战无不胜的英勇气概,铸就起我军与人民的血肉联系。

建设法治军队是建设法治国家的内在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习主席始终把法治摆在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的关键位置来谋划和推进,强调“推进强军事业、建设强大军队,没有法治引领和保障不行”“军队法治建设不抓紧,到时候就跟不上趟了”。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同时擘画了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蓝图。如期实现建军一百年奋斗目标,加快把人民军队建成世界一流军队,是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战略要求。这意味着我们必须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世界一流军队。

贯彻依法治军战略是确保部队有效履行使命任务的坚强保证。在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上,我们党把握新时代建军治军特点规律,从强军事业全局出发作出“贯彻依法治军战略”的重要决策部署。在出席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解放军和武警部队代表团全体会议时,习主席系统阐释了贯彻依法治军战略的“八个坚持”。“八个坚持”扎根实践又指导实践,高度概括了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军法治建设实践的新进展新成就新经验,体现了继承性与创新性的统一、历史逻辑与实践逻辑的统一、理论观点与思维方法的统一,是对依法治军战略科学内涵的深刻揭示,是新时代贯彻依法治军战略必须牢牢把握的核心要义。

立治有体,施治有序。贯彻依法治军战略是一个系统工程,应当围绕构建完善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这个总抓手来总揽全局、牵引各方,全面推进军事法规制度体系、军事法治实施体系、军事法治监督体系和军事法治保障体系建设,推动建军治军迈向更高层次的良法善治。

深化军事立法工作,不断完善军事法规制度体系。军事立法是依法治军的前提和基础。当前,我军法规制度不健全不配套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要加强立法工作统筹,同国家法律体系建设进程相协调,同我军建设、改革和军事斗争准备实践相适应,有序推进法规制度建设集成化、军事法规法典化;加强重点领域立法,突出改革急需、备战急用、官兵急盼的立法项目,加快推进作战战备、训练管理、国防动员、涉外任务等方面立法工作;完善军事立法机制,统筹立改废释纂,增强立法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确保出台的每一项法规制度管用好用。

做好法规制度实施工作,坚决维护法规制度权威性。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军狠抓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落实,坚持全面从严、一严到底,有效维护了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与此同时,提高我军打赢能力,全面加强军事治理,确保部队高度集中统一,都需要全面强化各领域法规制度实施。特别是要严格落实联合作战法规制度,确保联合指挥、联合行动、联合保障规范有序高效顺畅,依法促进联合作战能力提升;深化依法治训、按纲施训,运用法治方式解决军事训练中的堵点难点,依法提高军事训练效益;严格依法加强部队管理,全面正规部队运行秩序,依法提高部队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引导官兵自觉把“纸上的法律”变成“行动中的法律”,真正立起法规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强化法规制度执行监督工作,确保法规制度落地见效。增强法规制度执行力,必须加大监督问责力度。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军开展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军队政法体制改革,调整组建军委审计署,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更为严密。在此基础上,要继续巩固改革成果,进一步明晰责任主体和评估标准,保证法规制度的执行有人抓、可评估,通过监督评估推动法规制度落地见效;健全法规制度执行监督机制,综合运用司法、纪检、监察、巡视、审计等各种监督手段和方式,完善监督协作制度机制,充分释放监督效能,形成最大监督合力,切实增强监督实效;严格责任追究,对执行法规制度不力的要进行问责,对违纪违法的要严肃查处,持续推动正风肃纪反腐向纵深发展。

加强涉外军事法治工作,更好用法治维护国家利益。法治是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内容。随着我国国家利益日益拓展,运用法治维护海外利益安全需求不断增大,必须加强涉外军事法治工作,更好用法治维护国家利益。现代战争,法治软实力与军事硬实力相互映衬、组合发力,法治斗争成为塑造态势、打赢战争的有效手段。基于此,要加快涉外法治工作战略布局,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协调推进国内治理和国际治理,严格国家安全执法;统筹谋划军事行动和法治斗争,加强涉外军事法治研究,占领法治制高点,敢于向破坏者、搅局者说不;积极参与相关国际规则制定,提出更多“中国方案”,争取更多主动权和话语权,更好维护我国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

提高国防和军队建设法治化水平,必须加快实现治军方式“三个根本性转变”。这是提高军事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水平的内在要求,也是全面加强军事治理、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重要路径。

强化法治信仰和法治思维。依法治军越往深推进,越要破除思维理念的深层次问题。实践中,有的遇事首先想到的不是找法,而是托关系、找门路;有的迷恋“土政策”“土招法”,出了问题一味搞“运动式治理”,治标不治本。这说明重人治、轻法治的现象还一定程度存在,法治信仰还没有真正牢固确立起来。要通过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活动,积极引导官兵培塑对法治的情感认同、自觉意识和精神追求,养成运用法律原则、法律规则、法律方法分析和处理问题的思维习惯,真正把对法治的认同、信赖和尊崇内化为政治信念和道德修养,固牢践行法治、捍卫法治的思想根基。

突出依法治官、依法治权。治军方式根本性转变,关键在于权力运行方式的转变。各级领导干部作为依法治军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要自觉做依法治军的带头人,做推进治军方式根本性转变的践行者。实践中,滥用权力、以权谋私的现象仍有发生,部队管理中新老“五多”仍然存在,漠视法纪顶风违纪违法等倾向性问题仍未根除。这说明在依法治官、依法治权上还需要持续用力、久久为功。要将提高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列为必修课,进一步提高党委班子成员法治意识和依法决策能力;持续加强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全方位扎紧制度笼子,不给权力脱轨、越轨留空子;要把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纳入干部考核评价体系,以评促建提高部队建设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依靠官兵共同建设法治、厉行法治、维护法治。在强军兴军的伟大实践中,官兵对建设现代法治的愿望最强烈,是深入推进依法治军的主体力量和动力源泉。要开展生动活泼的法治宣传教育,用官兵喜闻乐见的方式增强法治意识、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深化法治军营创建,尊重官兵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充分激发部队建设内生动力,营造共同建设法治、厉行法治、维护法治的氛围;加强组织领导,健全依法治军工作机制,充分保障官兵合法权益,积极拓展官兵参与渠道,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汇聚起建设高水平法治军队的强大合力。

(作者单位:国防大学政治学院西安校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