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东省省退役大学生士兵
免文化课考试参加普通高校专升本
的通知已公布
各地级以上市招生委员会、退役军人事务局、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有关普通高等学校:
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等七部门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1〕53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8号)要求,从2022年招生起,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可申请参加相关高校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现就2022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免试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及要求
(一)招生对象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从广东省应征入伍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应征入伍退役的人员;
2.普通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人员。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非应届毕业在校生(含保留学籍的学生);
2.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4.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人员。
二、考查及报名办法
(一)考查办法。考生免予参加文化课考试,招生院校应根据专业人才培养要求,综合学校办学条件、考生报考规模,制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下称综合考查,其中三二分段专升本考生参加基本素质考核及专业能力考核)方案,依据考查结果,结合考生志愿、在校期间成绩、服役期间表现等情况,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考生,免予参加文化课考试及综合考查(三二分段专升本考生免予参加文化课考试及专业能力考核)。
(二)报名办法。具体报名办法详见《关于做好2022年退役大学生士兵普通专升本网上报名工作的通知》(粤招办普〔2022〕7号)。
(三)综合考查。省招生办在2月24日前根据获得退役大学生士兵资格人数足额安排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总计划,并分院校下达。获得退役大学生士兵资格的考生须在2月28日-3月2日期间登录“广东省2022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报名系统”(下称系统)(http://www.eeagd.edu.cn/ptzsbks)选择填报拟参加综合考查的院校专业组。
考生填报拟参加的综合考查以院校专业组为单位,每位考生最多可参加5个院校专业组的综合考查,不需填报具体专业。部分院校专业组可能有前置专业要求和身体条件要求,考生填报前,务必要仔细查阅相关院校专业组的各项要求。如因不符合院校专业组前置专业或身体条件要求而导致后续的填报志愿无效或投档后无法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前置专业要求由招生院校在填报前设定并置入系统,考生不符合相关前置专业要求的将无法填报相关院校专业组,如有疑问,考生需向招生院校及时咨询了解。
报名系统会动态更新各院校专业组报考人数,考生在截止时间前可不限次数调整院校专业组,调整截止时间与填报截止时间一致,考生最终填报的院校专业组以填报截止时间前最后一次提交的为准。填报截止后,省招生办不再接受调整院校专业组申请。
填报拟参加综合考查的院校专业组截止后,省招生办将各院校专业组报考名单发各招生院校。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自行查看各院校专业组最终报考人数,根据招生院校招生简章要求交费并参加综合考查,报考费40元/科。
(四)填报志愿及投档录取。2022年普通专升本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志愿填报安排在综合考查成绩公布后进行,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平行志愿投档原则进行投档,具体安排另文通知。
退役大学生士兵还可以普通考生身份同时报考我省2022年普通专升本。我省2022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录取工作在普通专升本录取前进行,待退役大学生士兵录取工作完成后,再进行普通专升本录取工作。在退役大学生士兵录取阶段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面的投档录取。
三、科学设置前置专业要求,妥善做好招生计划安排工作
(一)确定招生专业。原则上,各招生院校2022年普通专升本招生专业都应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省教育厅将根据教育部要求、学校办学条件和考生人数下达分学校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的招生计划。
(二)前置专业要求。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的本科专业应与就读的高职(专科)专业大体对应。各招生院校的前置专业要求需根据本科专业培养计划和办学要求等科学设置,因专业目录调整已取消或改名但培养目标方向和教学内容相近或相同的专业需纳入要求,不得仅按最新的专业目录设置。如有增补,须在学校网站公布,并报省招生办,第一时间置入报名系统。
(三)做好计划安排。各招生院校应积极扩大申报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计划,并根据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按院校专业组模式合理安排分专业招生计划,于2月25日前登录“广东省普通高校专升本管理系统”(下称管理系统)进行申报。
1.招生院校需按综合考查内容要求、招生基本条件(含考生体检要求、前置专业要求等)相同的招生专业组成一个院校专业组。一个院校专业组即为1个独立的招生代码,一个招生院校(专业)可设多个院校专业组。
2.招生院校须按院校专业组编制分专业招生计划。综合考查内容要求相同,但体检要求不同的专业,院校须编制为不同的院校专业组。
3.院校在申报分专业计划时,须参照教育部有关普通高校招生相关规定,设置体检要求、前置专业要求等招生条件,并在目录中公布。
四、认真制定院校招生简章,做好院校综合考查工作
(一)制定招生简章。各招生院校要严格按规定精心准备、合理制定本校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简章。在招生简章中,要明确计划的使用原则,综合考查的方式、内容、时间及其他要求,确定专业录取方式和原则等;并按规定及时将招生简章上报省招办备案和向社会公布。
综合考查时间安排在2022年3月5日至4月10日(3月26日和27日除外)期间进行,具体时间由院校在上述时间范围内自行确定后,置入管理系统,并在招生简章中向社会公布。
退役大学生士兵需登录拟报考院校招生网站查看招生简章公布的综合考查要求,在2022年2月28日至3月2日期间选报拟参加综合考查的院校专业组,并按要求参加综合考查。退役大学生士兵要结合自身实际及院校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业、招生计划、前置专业要求等情况,在5个院校专业组的范围内,尽量填报多所院校,以增加被录取机会。
(二)投档录取。退役大学生士兵投档录取不统一划定最低分数线,在考生综合考查成绩合格基础上,根据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按考生综合考查成绩和院校专业组计划1: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即依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和院校专业组计划,按考生综合考查成绩从高到低检索,成绩靠前的考生优先检索,再按考生报考的院校专业组志愿逐个检索,按院校专业组计划1:1比例从高到低投档,由招生院校在投出的考生中按照招生简章规定择优录取,不得跨院校专业组录取或调剂。
退役大学生士兵只进行一次投档录取,原则上不进行征集志愿或调剂,考生须合理报考,避免滑档。
从2022年招生起,对录取后未报到、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不再享受免试专升本政策。
五、安全规范做好综合考查组织工作
招生院校必须严格按照我省普通专升本招生有关规定做好综合考查命题工作,严格综合考查组织工作,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综合考查公平公正。
(一)做好综合考查命题工作。综合考查由招生院校自行组织。各招生院校要高度重视综合考查命题、试题试卷的安全保密工作,学校主要负责人是学校综合考查命题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各招生院校要成立以学校负责同志任组长,由教务、招生、纪检监察等部门参加的综合考查命题工作领导小组,完善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统筹推进、认真做好综合考查命题各项工作,不得将工作简单下放、层层转交。要对标国家教育考试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保密法》《教育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等相关规定要求,健全完善综合考查命题工作的规章制度,严格落实保密措施和保密责任,加强保密室和保密值班人员管理,坚决杜绝泄题泄密、命题制卷错误事故发生,确保试题试卷安全。对因制度不健全、责任不落实而导致发生泄密案件、试题试卷错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和领导责任。要高度重视命题人员选聘和管理、命题原则和要求把握、试卷安全保密、试卷印制和保管及运送等环节,精心组织,严格管理,严肃纪律,确保命题工作安全顺利进行。
为确保考试公平公正,各招生院校及院系不得举办或授权举办任何形式的普通专升本考试培训班。严禁教师、职工、工作人员在任何时间,以任何形式开展或参与与综合考查相关的培训和参与编写考试辅导教材,严禁通过任何机构,以任何形式招揽生源。
各院校的纪检监察部门应加强对综合考查的组织实施工作全过程的监督和检查。综合考查试卷由招生院校保存3年,省招生办将在保存期内进行抽查。
(二)做好综合考查考试组织工作。各招生院校考点要结合我省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考务工作规定的相关要求,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精心组织,认真做好考生和综合考查工作人员健康监测、防疫人员物资保障、防疫人员培训和应急演练等各项防疫工作,确保全体考生和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加强综合考查的监督管理,从严治考,对综合考查违纪作弊行为予以坚决制止和查处,严肃考风考纪。要设立考场巡视员制度,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的监考人员和有关工作人员要按规定严肃处理。
(三)成绩上报:各招生院校须于4月13日前公布综合考查成绩,并于4月15日前将综合考查成绩通过管理系统上报省招生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招生院校、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征兵办要充分认识到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的重要性,从有利于高校科学选才、有利于促进教育公平、有利于落实国家退役大学生士兵升学部署的高度,进一步提高认识,处理好发展和稳定的关系,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抓好落实,认真研究组织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并妥善解决,确保2022年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工作稳妥有序进行。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招生院校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健全机制,不断完善免试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保障制度,构建科学、规范的综合考查招生管理体系。要认真制定本校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综合考查工作方案和招生简章,严格把好考生报名资格审核关口,组织实施好招生录取工作,主动适应免试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工作需要。各市征兵办要积极配合做好退役大学生士兵资格审核工作。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招生院校、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征兵办要认真做好免试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宣传引导工作,坚持正面宣传,加大对免试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政策的宣传解读力度,让社会充分知晓免试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的内容和要求,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合理预期,凝聚共识,营造良好氛围,确保国家免试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政策部署平稳有序开展。